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出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昭强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昇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昇辉控股”)100%股权相关协议的约定,公司拟对昇辉控股核心管理层进行业绩奖励,奖励人员为昇辉控股核心管理团队成员。本次奖励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昇辉控股董事长、持股5%以上股东李昭强先生,公司董事、昇辉控股董事张毅先生,以及昇辉控股其他核心管理层。
本次超额业绩奖励已在公司2019年的应付职工薪酬中计提完毕,不会对公司的净利润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本年及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担任董事的关联人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
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昭强、张毅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下述列表中的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6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昇辉控股为公司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情如下:
公司名称 | 银行名称 | 额度(人民币:万元) | 期限 |
昇 辉 科 技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 | 5,000.00 | 不超过1年期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8,000.00 | 不超过1年期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 | 5,000.00 | 不超过1年期 |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 | 3,000.00 | 不超过1年期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5,000.00 | 不超过1年期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5,000.00 | 不超过1年期 | |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 | 3,500.00 | 不超过1年期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5,000.00 | 不超过1年期 | |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5,000.00 | 不超过1年期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支行 | 8,800.00 | 不超过1年期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3,000.00 | 不超过1年期 | |
小计 | 56,300.00 |
公司拟向上述各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63亿元,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年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实际授信的额度、期限与担保方式以银行批准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使用金额公司将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确定。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保理、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等授信业务。
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纪法清先生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事项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偿付能力。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上述银行均无关联关系。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