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21年5月12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支持全资子公司昇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昇辉控股”)日常经营运行及业务发展,同意公司为昇辉控股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合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8,000.00万元,具体相关业务金额将视生产运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昇辉控股与交通银行在2021年5月12日至2022年5月12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① 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贰亿元整。
② 前述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昇辉控股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 担保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2、主债务人:昇辉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保证人: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担保金额:最高债务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
5、 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89,514.48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昇辉控股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17%。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五、 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