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0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度公司经营概况
1.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9,430.2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40%; 实现营业利润65,966.1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36%;实现利润总额65,675.0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52 %;实现净利润 57,735.5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64%;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为70,124.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99.21%。
报告期内,公司及上下游企业受新冠疫情影响复工延迟,物流受阻。公司管理团队紧紧围绕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经营目标,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采取一系列措施,积极促进复工、复产,尽可能降低疫情的影响,根据市场发展趋势,合理布局产品和服务,聚焦高质量发展,积极扩展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营业收入取得持续增长,净利润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公司充分发挥并购形成的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深度整合产业链资源,通过优化结构、打造独具特色的产业价值链,紧紧围绕电气成套设备、LED照明、智慧社区、智慧安防等业务领域进行市场拓展和技术创新。公司在维持原有客户的基础上,加大了节能环保领域、数据中心信息技术服务领域、市政工程领域、智慧警务等领域的开拓力度。
2.财务状况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808,529.22 万元,比上年期末增加3.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03,805.05万元,比上年期末增加16.56%;归属于上市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5.43%,比上年期末减少3.38%。
二、报告期内公司重大事项概述
2020年,公司严格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等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完成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公司2020年5月7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499,308,1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9元人民币现金。2019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5月27日。
2、公司名称变更
根据公司战略布局规划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时为了更好地与重组完成后的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突出核心业务板块,强化品牌效应,积极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0年9月4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昇辉科技”。
2020年9月16日,公司完成了更名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变更能够清晰和准确地反映公司的核心业务和行业定位,将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战略布局的实现,更好的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的推进。
3、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期授予股份在报告期实施情况
2020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股份第三个解锁期条件已经达成,涉及激励对象共计69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数量为3,180,806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中可实际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1,745,348 股,占总股本的 0.3496%,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8月28日。
(2)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在报告期实施情况
2020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第二批次解锁条件达成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6,239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中可实际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32,624股,占总股本的0.0065%,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6月5日。
(3)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2020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次解锁条件达成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1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12,900 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中可实际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851,700股,占总股本的0.1706%,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0 年 5 月 18 日。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0 年 9月 4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对上述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原授予的884,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9.154元。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事宜已于2020年12月10日完成。
(4)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0 年 9月 4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拟向182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586.8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18%。
2020年9月 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授予182名激励对象586.80万股限制性股票。
4、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77,500.00万元。
三、2020年度董事会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在通知、召集、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 届次 | 审议通过议案 |
2020.4.16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1.《2019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2.《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广东昇辉电子控股有限公司业绩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9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 2019 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1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3.《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4.《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0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5.《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2020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17.《关于计提全资子公司昇辉电子超额业绩奖励的议案》 18.《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以资产质押、抵押等担保方式向银行等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 2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21.《关于提请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020.4.27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 | 1.《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2020.5.7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 1.《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次解锁期条件达成的议案》 2.《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第二批次解锁期条件成就的议案》 |
2020.8.19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3.《关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6.《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条件达成的议案》 8.《关于全资子公司增加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10.《关于<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1.《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020.9.4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 | 1.《关于向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20.10.28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 | 1.《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增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严格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规章制度及董事会各委员会议事规则设定的职权范围规范运作,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意见。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公司专业委员会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文件的规定,专业委员
会的工作开展对公司的治理和规范运作起到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作用。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其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深入了解公司发展及经营状况。对公司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公司治理等相关事项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对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相关独立意见如下:
时间 | 独立意见 | 主要内容 |
2020.4.16 |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9年度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0 年度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以资产质押、抵押等担保方式向银行等机构申请贷款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
2020.4.16 |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 对其职业操守、履职能力等做了事前审核,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可以继续承担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2020.5.7 |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公司第三期、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被激励对象股份解除限售事宜。 |
2020.8.19 |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实施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条件达成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
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 ||
2020.9.4 |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关于向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
上述独立意见均被公司采纳并予以公告。
六、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3次股东大会会议。上述会议均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并完成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召开时间 | 召开届次 | 审议通过议案 |
2020.1.15 |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增加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增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20.5.7 | 2019年年度 股东大会 | 1.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 《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 《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12.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3.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以资产质押、抵押等担保方式向银行等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 |
2020.9.4 |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2. 《关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 《关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七、公司未来战略规划
(一)公司未来战略规划
公司将在持续拓展主营业务、巩固行业地位、打造品牌效应的基础上,加大在智慧社区、智慧城市、公共安防领域的研发布局。同时,公司将充分运用好上市公司平台,积极稳妥的实施资本运作,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紧跟科技前进的步伐,不断做大做强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
1、紧抓新基建机遇,积极拓展优质客户
国家“十四五”规划已明确提出要巩固在电力装备全产业链的竞争力,推动先进电力装备的创新发展,随着“新基建”项目的持续推进、电网投资有望稳健增长,配网投资规模加速增长,电气成套设备需求有望稳健提升。公司及子公司在发展过程中积累了石油、石化、电力、房地产等行业的大量优质客户,未来公司将继续拓展央企、头部房企等优质地产客户,并持续优化客户类型与结构,加大市政工程、节能环保、数据中心信息技术服务、轨道交通、地铁项目的切入力度,抓住新基建带来的业务机遇。
2、加快推动电气设备向智能化、信息化进行转型
我国电网建设目前已进入 电力物联网信息化建设阶段,2017-2020年期间,智能电网投资占电网总投资比例不断提高,预计未来五年电网智能化、信息化占全部电力投资的比重将会进一步提高。2020年,昇辉控股新建综合大楼已全面投入使用,公司通过引进智能化生产设备,加大公司电气设备智能化、信息化的开发力度,持续打造国内领先的电气成套设备生产厂商,为下游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的智能配电解决方案。
3、加大在智慧社区、智慧安防领域的研发布局
公司未来将立足智慧城市建设,以打造基础物联网设备和生态平台为核心,聚焦智慧社区、智慧安防等领域,通过设立的深圳研发中心与博士后工作站,重点加大在智慧社区与智慧安防领域的技术投入,切入更多业务领域与应用场景,打造智能执法办案行业内高知名度的产品和平台、加大在应急指挥产品和平台的
研发力度,抢占市场先机,力争在智慧监所产品和平台细分市场持续保持领先优势。
4、积极实施外延并购
做大做强主业的同时积极实施外延并购是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坚持的战略举措。公司在未来几年,将充分运用投资并购、引入战略投资者、合资合作等方式拓展公司上下游产业链,助力公司研发与技术取得创新突破,通过资产并购与资源整合,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与市场竞争力。
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