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公司近日接到公司大股东李昭强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数量(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李昭强 | 否 | 2,000.00 | 17.36% | 4.01% | 2018-12-25 | 2020-09-0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陈村支行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 比例(%) | 累计质押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李昭强 | 11,519.4849 | 23.07 | 9,186.00 | 79.74% | 18.40% | 9,186.00 | 100% | 2,000.7449 | 85.74% |
合计 | 11,519.4849 | 23.07 | 9,186.00 | 79.74% | 18.40% | 9,186.00 | 100% | 2,000.7449 | 85.74% |
三、股东股份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1.李昭强先生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
2. 如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李昭强先生会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并披露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的后续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的情况;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情况,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的影响,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因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等导致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将及时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等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表。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