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以资产质押、抵押等担保方式向银行等机构申请贷款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以资产质押、抵押等担保方式向银行等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公司为调整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公司资金来源,拟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以不超过资产账面价值245,000万元的相关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与银行等相关机构签署相关的质押或抵押协议申请贷款融资。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资产账面价值(万元) | 期限 |
房产、土地 | 45,000.00 | 不超过2年 |
商业承兑汇票 | 80,000.00 | 不超过1年 |
应收账款 | 120,000.00 | 不超过5年 |
总计 | 245,000.00 |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自有资产或全资子公司资产质押或抵押是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昇辉电子日常经营融资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理利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可以优化公司现金资产情况,拓宽融资渠道,减少银行信贷政策变化给公司带来的影响,是对公司现有资金获取方式进行有益补充,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资产担保涉及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自有资产或全资子公司资产质押或抵押向银行等机构申请贷款目的为调整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公司资金来源,是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昇辉电子日常经营融资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理利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可以优化公司现金资产
情况,拓宽融资渠道,减少银行信贷政策变化给公司带来的影响,是对公司现有资金获取方式进行有益补充,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因此,同意公司以自有资产或全资子公司资产质押或抵押向银行等机构申请贷款事项。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