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及增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刘德业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刘德业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其原定任期为自2018年2月26日起三年,刘德业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监事会对刘德业先生在任职监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德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8,3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4%,其配偶王劭宏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48,7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鉴于刘德业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一致同意选举陈登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陈登文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附件:陈登文先生简历
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8日
附件:陈登文先生简历陈登文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烟台舒驰客车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入职于本公司,历任销售部员工,商务部员工,2018年7月至今就职于生产部。
截至目前,陈登文先生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均未持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陈登文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查询核实,陈登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