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3 证券简称:鲁亿通 公告编号:2019-037
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9年4月19日。
2、授予数量: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3,927,000股。
3、授予人数: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为13人。
4、授予价格: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9.154元。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6、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占本公告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
1 | 张毅 | 董事、财务总监 | 122.40 | 31.17% | 0.25%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12人) | 270.30 | 68.83% | 0.55% | ||
合计(13人) | 392.70 | 100.00% | 0.79% |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7、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
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可解除限售比例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8、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2019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19年4月1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14名股权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233万股,授予价格为15.79元/股。
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5.79元/股调整为9.154元/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由233万股调整为396.10万股。
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9年4月19日为授予日。拟向14名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396.10万股,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资金问题放弃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股份数3.4万股,实际授予数量为392.70万股,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前公司总股本的0.79%,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与公示情况一致。
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3,927,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99,308,190元。
二、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同伙)出具了天健验〔2019〕3-14号的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9年4月19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95,381,190.00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495,381,190.00元。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同伙)审验,截至2019年4月19日止,公司已收到13名激励对象缴纳的3,927,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35,947,758.00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3,927,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32,020,758.00元。
三、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927,000股,于2019年5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5月15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表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249,594,442 | 50.38% | 253,521,442 | 50.77%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45,786,748 | 49.62% | 245,786,748 | 49.23% |
合 计 | 495,381,190 | 100.00% | 499,308,190 | 100.00% |
五、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499,308,190股摊薄计算2018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0.9038元/股。
六、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激励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未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八、股份支付费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在2019年-2022年将按照各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比例和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总额分期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
经测算,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合计为3,073.27万元,则2019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 | 2019 年(万元) | 2020 年(万元) | 2021 年(万元) | 2022 年(万元) |
392.70 | 3,073.27 | 1,229.31 | 1,229.31 | 512.21 | 102.44 |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的摊销费用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会造成一定影响。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所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本激励计划带来的费用增加。
九、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95,381,190股增加至499,308,190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纪法清先生在授予前持有公司股份133,504,4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95%,本
次授予完成后,纪法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3,504,454股,占公司新总股本比例降至26.74%。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