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3 证券简称:鲁亿通 公告编号:2019-011
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广东昇辉电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昇辉电子”)快速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同意由公司为昇辉电子2019年度银行授信额度中的321,5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相关业务金额将视生产运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均为一年。
2019年3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 拟授信额度 | 鲁亿通拟担保金额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36,000.00 | 16,000.0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20,000.00 | 20,000.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20,000.00 | 20,000.0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北滘支行 | 20,000.00 | 20,00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陈村支行 | 42,000.00 | 55,000.00 |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滘支行 | 72,500.00 | 72,500.00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5,000.00 | 5,000.00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20,000.00 | 22,000.00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30,000.00 | 30,000.00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顺德容桂支行 | 10,000.00 | 10,000.00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10,000.00 | 5,000.00 |
玉山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4,000.00 | 4,000.00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佛山市分行 | 12,000.00 | 12,000.0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30,000.00 | 30,000.00 |
合 计 | 331,500.00 | 321,500.00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东昇辉电子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560880560Y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昭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成立日期:2010年09月07日
住所: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南涌居委会白陈路38号厂房之一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照明灯具、半导体发光二极管灯具、半导体发光二极管元器件、灯具配件、半导体发光二极管电源及驱动产品、电子元器件、高低压电气成套设备;以上产品的技术研发、安装、设计、咨询服务;软件技术研发、软件产品的销售;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能源技术咨询服务;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能源管理服务;节能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服务;电力工程设计服务;电力电子技术服务;电力输送设施安装工程服务;售电服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承试类五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 目 | 2018年12月31日 |
1 | 资产总额 | 433,422.96 |
2 | 负债总额 | 343,810.78 |
3 | 所有者权益 | 89,612.19 |
序号 | 项 目 | 2018年度 |
4 | 营业收入 | 280,476.88 |
5 | 利润总额 | 49,907.24 |
6 | 净利润 | 43,446.07 |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方:广东昇辉电子控股有限公司担保方式:根据银行相关要求,拟同意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公司为广东昇辉电子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人民币321,500.00万元。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42,000万元。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计划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321,500.00万元,超过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监事会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昇辉电子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昇辉电子经营情况稳定,此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全资子公司增强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昇辉电子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昇辉电子经营情况稳定,此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全资子公司增强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本次为昇辉电子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昇辉电子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昇辉电子增强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