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事宜已于2018年7月16日完成。
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292,403,214元变更为291,400,700元,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92,403,214股变更为291,400,700股。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公司章程修改情况具体如下:
原章程条款 | 修改后章程条款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800万元 。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80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8800万股,其中发起人持有6600万股,社会公众股东持有2200万股。。 |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92,403,214.00元。 |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为291,400,700.00元。 |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92,403,214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92,403,214股。 |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91,400,70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为291,400,700股。 |
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前述事项变更所需所有相关手续,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按照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和总股本以及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上述修改对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