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百寅)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任职期间独立、负责、诚信、谨慎地履行了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杨百寅,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江南大学特聘教授。历任中国科学院南京分院工程师,奥本大学(美国)助理教授,爱达荷大学(美国)助理教授,明尼苏达大学(美国)教授,清华大学讲席教授。现担任江苏强盛功能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4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规则和公司各项制度的规定,召集及主持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审查提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2024
| 独立董事姓名 | 任职状态 |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实际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通讯方式)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出席股东会次数 |
| 杨百寅 | 离任 | 2 | 2 | 否 | 0 | 否 | 1 |
年1月29日,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通过通讯形式参加与年度报告审计机构的沟通会,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前沟通。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多次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思路、管理制度等,对公司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高管考核等方面提供参考意见,重点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等方面;时刻关注外部环境、行业状况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2024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持续、规范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投资者能有效地获得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
3、加强自身学习,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及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在本人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此外,本人认为任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我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平的执业准则,并已顺利完成公司以前年度审计工作,同时该所对本公司业务情况较为熟悉,同意公司聘请该事务所。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等相关事项,本人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2024年度,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始终坚持独立、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相关事项进行充分了解,积极与管理层交换意见,结合自身专业和经历为公司建言献策,在会上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杨百寅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