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230Z0105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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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21-16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5]230Z0105号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世科)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博世科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博世科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博世科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博世科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后附的博世科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博世科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此页为博世科容诚专字[2025]230Z0105号专项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沈童中国注册会计师:方冰 |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钱艳苹 |
2025年
月
日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编制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61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7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3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0,000,0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9,106,603.7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20,893,396.24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天职业字[2018]17594号”《验证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截至2024年
月
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为42,114.99万元(含息),其中:以前年度使用33,613.05万元(含息),本年度使用8,501.94万元。截至2024年
月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42,114.99万元(含息),其中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501.9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2,089.34万元的差异金额为25.65万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2020年公开增发A股股票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02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49,871,023股,每股发行价为11.63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9,999,997.49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6,622,067.9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63,377,929.53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职国际“天职业字[2020]3331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截至2024年
月
日,本次公开增发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为56,402.73万元(含息),其中:以前年度使用53,839.28万元(含息),本年度使用节余募集资金2,563.45万元(含息)。截至2024年
月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56,402.73万元(含息),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6,337.79万元的差异金额为64.94万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历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聘请验资机构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及时与保荐机构及相关专户存储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规定,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均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一)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与保荐机构、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兴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该账户仅用于本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博世转债”
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南宁市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南宁内河治理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的15,000.00万元变更用途,其中10,400.00万元投入“绿色智能制造环保设备生产项目”,4,600.00万元投入“收购京山市文峰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项目”。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之“(一)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与保荐机构、桂林银行南宁分行就新增募投项目“绿色智能制造环保设备生产项目”和“收购京山市文峰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项目”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以上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
月
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累计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为42,114.99万元(含息)。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实际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注1] | 422,200,000.00 |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注2] | 140,256,700.00 |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 | 195,873,804.90 |
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注3] | 1,853,000.00 |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4] | 85,019,429.42 |
加: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 256,538.08 |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546,396.24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 | - |
注1:实际转入公司的募集资金422,200,000.00元,包含应支付的其他各项发行费用(含税)1,853,000.00元,加上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546,396.2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20,893,396.24元。
注
: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南宁市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PPP项目”的金额为14,025.67万元,业经天职国际“天职业字[2018117603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审验确认。
注3: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主要为律师费、会计师费用、登记费等。注
: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将募投项目之一“南宁市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PPP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
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2024年6月28日,该募集资金专户中8,501.94万元结余资金已经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4年6月28日完成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截至2024年
月
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元) | 账户存续情况 |
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兴东支行 | 800108704200032 | - | 已注销 |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桃源支行 | 660200004487800075 | - | 已注销 |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桃源支行 | 660200004487800066 | - | 已注销 |
合计 | — | - | — |
(二)2020年公开增发A股股票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与保荐机构、桂林银行南宁分行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南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博世科”)、保荐机构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西乡塘支行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湖南博世科环保产业园(二期)基地建设项目”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西科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清环境”)、保荐机构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北部湾资源再生环保服务中心项目(一期)”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本公司2020年公开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以上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4年
月
日,本次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累计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为56,402.73万元(含息)。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实际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注1] | 564,620,801.35 |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注2] | 260,158,500.00 |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 | 214,805,125.69 |
补充流动资金 | 63,429,162.55 |
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注3] | 2,240,195.93 |
项目 | 金额(元) |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4] | 25,634,522.32 |
加: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 649,381.03 |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997,324.11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 | - |
注1:实际转入公司的募集资金564,620,801.35元,扣除其他各项发行费用(含税)2,240,195.93元,加上本次公开增发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997,324.1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63,377,929.53元。注2: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北部湾资源再生环保服务中心项目(一期)”、“湖南博世科环保产业园(二期)基地建设项目”的金额分别为24,117.32万元、1,898.53万元,业经天职国际“天职业字[2020]33331号”《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审验确认。
注3: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主要为律师费、会计师费、登记费等。
注4:经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将2020年公开增发A股股票募投项目之一—“湖南博世科环保产业园(二期)基地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2024年
月
日,该募集资金专户中2,563.45万元节余资金已经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4年
月
日完成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公开增发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元) | 账户存续状态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民主支行 | 552070100100089089 | - | 已注销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高新区科技支行 | 623678762124 | - | 已注销 |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桃源支行 | 660000005895700011 | - | 已注销 |
合计 | —— | - | ——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2024年度,公司实际投入的节余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1,065.40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博世转债”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南宁内河治理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的15,000.00万元变更用途,其中10,400.00万元投入“绿色智能制造环保设备生产项目”,4,600.00万元投入“收购京山市文峰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项目”。
截至2024年
月
日,上述投入“收购京山市文峰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项目”和“绿色智能制造环保设备生产项目”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2024年
月
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将募投项目之一“南宁市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PPP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
月
日,该募集资金专户中8,501.94万元结余资金已经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4年
月
日完成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为进一步开拓长三角区域市场,推动公司在环保绿色装备制造产业的重要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经营效率,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同意公司将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绿色智能制造环保设备生产项目”中的“MCO净化槽模块智能化生产线1条及部分配套生产设施”划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博世科环保装备有限公司。本次划转后,该项目相应增加实施主体安徽博世科环保装备有限公司和实施地点安徽省宁国市。
(二)2020年公开增发A股股票
、调整部分项目实施内容
(1)北部湾资源再生环保服务中心项目(一期)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对“北部湾资源再生环保服务中心项目(一期)”的部分实施内容进行调整,暂缓建设该项目的蚀刻液处理车间,本次调整不涉及项目总投资的变化,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同意公司对“北部湾资源再生环保服务中心项目(一期)”的部分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对项目部分设施、设备进行技改,将原物化处理车间改建为资源化利用车间,并增加2万吨/年的电解铝大修渣资源化利用设备配套。并相应调整项目总投资及项目效益,募集资金投资额29,000.00万元不变。
(2)湖南博世科环保产业园(二期)基地建设项目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对“湖南博世科环保产业园(二期)基地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进行调整,不再建设环保高精装备生产制造车间,同时增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生产制造车间的投入,并相应调整项目总投资及项目效益,募集资金投资额21,000.00万元不变。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2020年公开增发A股股票节余募集资金2,562.09万元(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截至2024年5月24日,该募集资金专户中2,563.45万元节余资金已经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4年
月
日完成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五、其他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97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6年9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193,370股,每股面值
1.00元,发行价格为
36.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49,999,994.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36,181,873.69元。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6年
月
日,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职国际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16]15355号”《验资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为53,719.14万元(含息),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相关募集专户已经注销。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花垣县五龙冲水库集中供水工程(以下简称“五龙冲供
水工程”)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9,112.25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9,000.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五龙冲供水工程已投入募集资金19,026.42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五龙冲供水工程的处置情况为统筹管理花垣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进程,经与公司充分协商及履行政府内部决策程序,花垣县人民政府决定收回五龙冲供水工程PPP项目特许经营权及相关资产。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终止五龙冲供水工程,向政府指定方移交项目资产,转让项目公司股权,并将回收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时任持续督导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为了更好监管上述项目公司的股权转让款的回收和使用,公司在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桃源支行开设了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储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并使用完毕,相关募集专户已经注销,经公司审慎理解与判断,认为:公司终止五龙冲供水工程,向政府指定方移交项目资产,转让项目公司股权系处置项目资产并获取相应股权转让款,不属于实施新募投项目的情形,因此处置该项目所获取的股权转让款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再作为募集资金予以监管和披露。报告期内,该项目累计收到股权转让款7,697.17万元,该款项已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此外,报告期内,因公司其他诉讼案件原告申请诉前保全,经法院裁定对该账户予以冻结,冻结时账户余额为
273.29元,并于2024年5-7月累计划扣273.48元,划扣资金均为银行结转利息,该账户已于2024年7月解除冻结,公司于2024年8月2日注销该账户。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七、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本公司存在两次及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详见本报告“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