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浩丰(300419)_公司公告_浩丰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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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丰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2017年修改)》(证监发[2017]16号)等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本报告期末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2017年修改)》(证监发[2017]1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报告期末的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2、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实际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为

控股子公司北京浩丰鼎鑫软件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未有逾期对外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均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2017年修改)》(证监发[2017]1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充分完成。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王凡林 张 立 仲为国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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