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浩丰(300419)_公司公告_ST浩丰: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仲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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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浩丰: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仲为国)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8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仲为国)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2024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依法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作用,维护了公司整理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仲为国,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企业管理学”教师党支部支部书记,组织与战略管理系副教授、系副主任、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战略研究所副所长;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计召开8次会议,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各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严格审议并表决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并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计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3次股东大会。

3、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开了2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1次董事会薪酬委员会,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全部会议。

独立董事姓名会议名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审议事项
仲为国战略委员会20《2024年度公司战略》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仲为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0《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关于<浩丰科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仲为国提名委员会10《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的议案》

4、2024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要求。

5、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6、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

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7、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把握与公司中小股东交流机会。参会期间,通过交流了解中小股东切实关注公司的事项,介绍公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2、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事项

3、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4、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5、股权激励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开展的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制度规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薪酬方案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的建议

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积极进行沟通,多角度、多方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建言献策,促进公司发展的同时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特此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仲为国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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