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作为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后,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我们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和实事求是的精神,对本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与核实,并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就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所有担保均为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二、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该专项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最新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追加银行授信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追加担保额度的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此次公司为其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有利于
支持该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关于公司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智敏女士生因任期已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樊德珠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一致认为候选人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樊德珠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待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供独立董事签署使用)
独立董事:
2022年8月25日
陈智敏 | 郑高利 | 许小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