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南科技(300412)_公司公告_迦南科技: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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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2-29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迦南科技”或“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迦南科技拟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5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12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573,122股,发行价格7.5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999,995.9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137,735.84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1,862,260.14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7839号),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鉴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186.23万元,低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45,000.00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公司拟对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前)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
1智能物流系统生产中心建设项目20,321.6618,000.00-
2制药配液系统生产中心建设项目14,038.7212,000.0011,986.23
3医药研发服务平台升级扩建项目5,630.775,000.004,200.00
4总部基地建设项目15,146.135,000.005,000.00
5补充营运资金5,000.005,000.005,000.00
合计60,137.2845,000.0026,186.23

注:上述“医药研发服务平台升级扩建项目”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迦南比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迦南比逊”)之全资子公司南京比逊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逊医药”)负责实施,公司将通过向迦南比逊增资暨迦南比逊向比逊医药增资的方式实施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和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具体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及变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和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具体情况,本次调整及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及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吴义铭 杨 苏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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