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迦南科技股票代码:300412
信息披露义务人:方志义住所:浙江省永嘉县瓯北镇****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1年12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8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9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0
附表: ...... 11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释义项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方志义 |
公司、迦南科技 | 指 |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15号准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姓名 | 方志义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3032419640615**** |
住所/通讯地址 | 浙江省永嘉县瓯北镇****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迦南科技外,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导致总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持股比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6个月内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安排;若在上述期间有新增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履行披露义务。在剩余7-12个月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其他明确计划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由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3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51%。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本次发行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发行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方志义 | 1,320 | 5.13% | 1,320 | 4.51% |
注:公司发行前总股本为25,722.49万股,向特定对象发行3,557.3122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29,279.8022万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无限售流通股和高管锁定股,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在本报告书签署日期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方志义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下列备查文件可在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查阅: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温州市 |
股票简称 | 迦南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41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方志义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浙江省永嘉县瓯北镇****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因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A股 持股数量:13,200,000股 持股比例:5.13%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A股 持股数量:13,200,000股 持股比例:4.51%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增减持 | 是 □ 否 □ 不排除√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1年12月22日 方式:被动稀释持股比例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方志义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