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迦南小蒋科技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补偿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于2016年7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温州小蒋制药机械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公司与自然人郑小蒋、邓瑞平、虞锡清共3人(以下简称“乙方”)签署了《关于温州小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和《关于温州小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之利润补偿协议》,公司通过支付现金方式以人民币1,785万元收购郑小蒋、邓瑞平、虞锡清共3人合计持有的温州小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蒋机械”)51%的股权。同时乙方对小蒋机械净利润水平做出承诺: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度共5个完整会计年度累计完成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2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支付现金收购温州小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2)。
2021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迦南小蒋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同时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迦南小蒋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1994号),浙江迦南小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迦南小蒋”)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5个会计年度累计实际完成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880.69万元,未完成累计业绩承诺2,200万元,差异金额为319.3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迦南小蒋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
300412025)。
二、业绩补偿方案及实施完成情况
根据相关协议约定补偿公式“补偿现金数=(累计承诺净利润-累计实际净利润)÷业绩承诺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总和×本次交易总价-已补偿现金数”计算:
补偿现金数=(2200-1880.69)÷2200×1785-0=259.08万元
根据协议相关安排,公司已支付收购款项的80%,即1,428万元;剩余20%的价款357万元约定在业绩承诺完成时支付。根据公司于近日收到乙方签署的《关于迦南小蒋业绩完成情况说明及应履行业绩补偿的书面确认函》确认,因业绩承诺未完成,双方同意将剩余20%股权转让款357万元作为业绩补偿款直接扣除应补偿部分。
扣除上述款项后,甲方还应当向乙方继续支付股权转让款=357-259.08=97.92万元。
另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的浙江迦南小蒋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2020年12月31日减值测试报告之专项审核报告》(中汇会专[2021]第1995号),迦南小蒋51%股权对应的股东权益于2020年12月31日发生减值,减值金额为255.51万元,小于业绩承诺年度期限内需提供的业绩补偿,乙方无需向甲方另行进行减值补偿。
综上所述,乙方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已履行完毕。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迦南小蒋业绩完成情况说明及应履行业绩补偿的书面确认函》;
2、《关于浙江迦南小蒋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3、《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的浙江迦南小蒋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2020年12月31日减值测试报告之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