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南科技(300412)_公司公告_迦南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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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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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300412 股票简称:迦南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6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2日以微信、电话及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0年9月8日下午

(2)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方式召开

(4)监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5)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郑高福先生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经核查,公司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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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方案的具体情况如下: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本数)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由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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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 P=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P=P0/(1+N)

两者同时进行: P=(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为257,224,900股,按此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77,167,470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事项引起公司股份变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发行数量,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Q为调整后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限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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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投资者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后,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的股份转让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 本次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000.00万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
1智能物流系统生产中心建设项目20,321.6618,000.00
2制药配液系统生产中心建设项目14,038.7212,000.00
3医药研发服务平台升级扩建项目5,630.775,000.00
4总部基地建设项目15,146.135,000.00
5补充营运资金5,000.005,000.00
合计60,137.2845,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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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和深交所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采取填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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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出具的截至 2020 年6月30日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的实际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控控制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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