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作为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后,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相关规定,我们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和实事求是的精神,对本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与核实,并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就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所有担保均为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二、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上市后五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上市后现金分红政策》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依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评价指引,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方面开展了扎实、深入的工作,内控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对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重点控制活动均依法合规进行,从而能够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达成。该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当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
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2020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各专项审计工作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有关责任和义务,体现了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出具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
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2020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五、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担保及开展票据池/资产池业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系出于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在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的信贷提供担保,可提高控股子公司的银行信用,帮助其解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增强其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开展票据池/资金池业务可以将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等金融资产统筹管理,减少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上述相关业务风险均处于可控范围,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事项。
六、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适当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资金使用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计划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此举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2019年度资产减值准备,是出于对谨慎性原则的考虑,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的财务报表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八、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与国家现行规定保持一致,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签字页,供独立董事签署使用)
独立董事:
2020年4月27日
王虎根
王虎根 | 胡柏升 | 陈智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