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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12 证券简称:迦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暨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迦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黄斌斌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迦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迦南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569.3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5.21%),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11月10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493.26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3%)。
2、公司董事黄斌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73.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35%),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11月10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68.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3381%)。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迦南集团及董事黄斌斌先生各自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减持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职务 | 持股总数量(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迦南集团 | 控股股东 | 7,569.32 | 15.21% |
黄斌斌 | 董事 | 673.20 | 1.35%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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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即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11月10日,窗口期不减持)。
4、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数量、比例、方式:
股东名称 | 拟减持数量(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减持方式 |
迦南集团 | 1,493.2699 | 3%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
黄斌斌 | 168.30 | 0.3381%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
6、本次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股东所作的承诺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迦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的,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限将在上述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公司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本公司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公司承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全部上缴发行人所有。
2、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相关股东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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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述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相关承诺,不存在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4、上述减持事宜实施期间,公司将敦促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相关承诺。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相关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