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2 证券简称:宝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在到期之日前及时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9号)同意,公司本次向15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618,49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7.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9,999,998.1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4,494,884.28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5,505,113.82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7月26日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457号《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存放与闲置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宝色(南通)高端特材装备智能制造项目、宝色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宝色舰船及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提质扩能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终止的议案》,将“宝色工程技术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总投资额由14,400万元调整为3,081万元,结余募集资金11,319万元,同时终止宝色舰船及海洋工程装备造提质扩能项目,该项目计划募集资金总投资额9,200万元,实际投资额为969.92万元,结余募集资金8,230.08万元。结余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原募投项目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5年5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是否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截至2025年5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宝色(南通)高端特材装备智能制造项目 | 否 | 284,000,000.00 | 284,000,000.00 | 0.00 | 0.00 |
宝色工程技术研发中心 | 是 | 144,000,000.00 | 30,810,000.00 | 2,211,399.70 | 4,098,939.70 |
113,190,000.00 | 暂未确定投向 | / | |||
宝色舰船及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提质扩能项目 | 是 | 92,000,000.00 | 9,699,215.96 | 已终止 | 9,699,215.96 |
82,300,784.04 | 暂未确定投向 | / | |||
补充流动资金与偿还债务 | 否 | 185,505,113.82 | 185,505,113.82 | 0.00 | 185,502,138.89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705,505,113.82 | 705,505,113.82 | 2,211,399.70 | 199,300,294.55 |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闲置情况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 户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存储金额(元) |
1 |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江宁支行 | 76550180809229119 | 宝色(南通)高端特材装备智能制造项目 | 289,082,241.93 |
2 |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城南支行 | 93120078801900001256 | 宝色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142,567,530.23 |
3 |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 4301015529100765335 | 宝色舰船及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提质扩能项目 | 84,787,195.16 |
4 |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江宁支行 | 0178220000005677 | 补充流动资金与偿还债务项目 | 1,005,661.42 |
5 | 宝色(南通)装备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江宁支行 | 76550180805025582 | 宝色(南通)高端特材装备智能制造项目 | - |
合计 | 517,442,628.74 |
截至2025年5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为517,442,628.74元。
三、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推进和实施进展,以及因相关募投项目投资额调整、项目终止致使募集资金结余的相关情况,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的流动性,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推进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且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之日前,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等的交易。本次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含本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现行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LPR)3.0%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人民币600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因此,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鉴于上述原因,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且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之日前,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暂时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