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0 证券简称:劲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思远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5日(星期四)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祝龙田北路8号劲拓高新技术中心(劲拓光电产业园)研发中心15楼第一会议室。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9人,代表股份86,423,5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2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81,852,9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3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5人,代表股份4,570,6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3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106人,代表股份4,570,7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3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105人,代表股份4,570,6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38%。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律师代表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86,232,0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84%;反对5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8%;弃权1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79,2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103%;反对5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11%;弃权1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86%。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86,235,6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6%;反对4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7%;弃权1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82,8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891%;反对4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23%;弃权1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86%。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86,232,0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84%;反对5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8%;弃权1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79,2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5.8103%;反对5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11%;弃权1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86%。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86,231,9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83%;反对4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7%;弃权14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79,1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082%;反对4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17%;弃权14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01%。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86,363,9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0%;反对4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6%;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11,1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61%;反对4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95%;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4%。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86,355,5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3%;反对4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5%;弃权2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02,7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23%;反对4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08%;弃权2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69%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公司法>配套规则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86,237,697股,占出席会议对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49%;反对46,100股,占出席会议对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3%;弃权1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对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84,8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对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329%;反对4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对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86%;弃权1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对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86%。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86,233,8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5%;反对
4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7%;弃权1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81,0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497%;反对4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17%;弃权1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86%。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吴思远先生、朱玺先生和丁盛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1《选举吴思远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
得票数81,915,547,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838%。表决结果:吴思远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2《选举朱玺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
得票数81,873,541,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352%。表决结果:朱玺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3《选举丁盛军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
得票数81,870,541,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317%。表决结果:丁盛军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余盛丽女士、何鹏先生和周路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1《选举余盛丽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
得票数81,914,141,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821%。表决结果:余盛丽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2《选举何鹏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
得票数81,872,041,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334%。表决结果:何鹏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3《选举周路明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
得票数81,869,140,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301%。表决结果:周路明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贾正新律师、李飒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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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