溢多利(300381)_公司公告_溢多利: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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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19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7日以短信、邮件等方式发送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障公司监事会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公司监事会提名代清影女士、朴希春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上述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提名代清影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2提名朴希春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特此公告。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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