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06号)同意注册,东方通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6,024,096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0.7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9,999,992.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0,779,267.9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69,220,724.07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2023年6月2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317号)。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上述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Tong系列中间件产品卓越能力提升项目 | 105,775.05 | 105,775.05 | 844.98 |
2 | 基于人工智能的下一代可持续运营安全产品开发项目 | 64,224.95 | 32,815.13 | 373.58 |
3 | TongJDK和工业物联网中间件开发项目 | - | 28,331.89 | 156.16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0 | 50,000.00 | 50,000.00 |
合计 | 220,000.00 | 216,922.07 | 51,374.72 |
注:1、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077.93万元,实际可投入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6,922.07万元。
2、2024年12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地点、增加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考虑到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部署,公司结合近年来安全领域市场需求变化、公司业务实践及战略规划,缩减“基于人工智能的下一代可持续运营安全产品开发项目”的投资规模,并将原计划投入该募投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28,331.89万元用于实施新募投项目“TongJDK和工业物联网中间件开发项目”。本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12月18日召开的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款项全部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时,公司及时将借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的情况。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并承诺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此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最高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900万元(本数据按一年期LPR贷款利率3.0%计算,仅为测算数据)。因此,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强化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障,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5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损害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张德平 | 王璐 |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