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时胜(300377)_公司公告_赢时胜: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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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时胜: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08

证券代码:300377 证券简称:赢时胜 公告编号:2023-028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8日上午10时以通讯表决结合现场投票方式在公司3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唐球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核查和谨慎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基于公司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的需要,同时为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公司在原项目实施主体的基础上,增加全资子公司赢时胜(北京)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和募集资金的投入金额均不发生变化。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有关内容,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在同意注册文件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

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0,000.00万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将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认购方式

发行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最终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和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的方案为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895.00万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资管AMS平台信创项目42,774.6942,774.40
2托管ACS平台信创项目38,502.6738,502.60
3金融科技中台创新项目19,618.0219,618.00
合计100,895.38100,895.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解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

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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