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并于2021年10月28日下午15时在公司37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海波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后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