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7 证券简称:赢时胜 公告编号:2021-043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通知情况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公告已于2021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9:15-15: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T2栋37楼公司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议室
3.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唐球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22人,参加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144,440,7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056%。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3,271,0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4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141,634,8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325%。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2,805,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31%。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44,335,6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72%;反对8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2%;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165,9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870%;反对8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483%;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47%。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44,335,6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72%;反对8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2%;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165,9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870%;反对8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483%;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47%。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44,335,6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72%;反对8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2%;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165,9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870%;反对8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483%;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47%。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44,310,6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99%;反对13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140,9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227%;反对13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7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44,335,6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72%;反对8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2%;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165,9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870%;反对8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483%;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47%。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44,350,8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78%;反对8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181,1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517%;反对8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4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曦女士、周悦女士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对象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