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3月15日收到公司股东唐球、鄢建红、鄢建兵、黄熠的通知,其协议转让给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电子”)合计5,400万股公司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唐球、鄢建红及其一致行动人鄢建兵;特定股东黄熠于2021年2月18日与恒生电子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上述股东拟将其持有的合计5,4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18%,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协议转让给恒生电子,交易双方一致同意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价格为7.18元/股,对应的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为38,772万元,转让完成后,恒生电子将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二、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2021年3月15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提供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唐球、鄢建红、鄢建兵、黄熠四位股东已将其持有的合计5.400万股公司股份过户给恒生电子,相关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21年3月12日办理完毕。
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前后,相关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名称 | 协议转让前 | 协议转让后 | ||
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唐球 | 136,290,131 | 18.12% | 102,290,131 | 13.60% |
鄢建红 | 32,617,288 | 4.34% | 28,617,288 | 3.81% |
鄢建兵 | 19,419,750 | 2.58% | 9,419,750 | 1.25% |
黄熠 | 16,836,150 | 2.24% | 10,836,150 | 1.44% |
恒生电子 | 10,000 | 0.0013% | 54,010,000 | 7.18% |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芙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242,573 | 0.43% | 3,242,573 | 0.43% |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芙蓉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4,073,600 | 0.54% | 4,073,600 | 0.54% |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芙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4,174,215 | 0.56% | 4,174,215 | 0.56% |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芙蓉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526,800 | 0.47% | 3,526,800 | 0.47% |
注: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恒生电子的一致行动人。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本次股份转让而违反履行公开承诺的情形。
2、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前,恒生电子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15,027,1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恒生电子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9,027,1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8%,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为当前公司第二大股东。
4、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恒生电子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