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时胜(300377)_公司公告_赢时胜: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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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时胜: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21

证券代码:300377 证券简称:赢时胜 公告编号:2020-067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9月21日上午10时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3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18日以邮件、通讯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唐球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逐项审议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有关内容,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为面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特定投资者,包括境内注册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和自然人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注册文件后,按照深交所、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预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将按照下述方式进行相应调整。假设调整前的发行价格为P0,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为P1,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时每股送股/转增股本数为N,发生派息/现金分红时每股派息/现金分红金额为D,那么:如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P1= P0/(1+N);如发生派息/现金分红时,P1= P0-D;如同时发生前述两项情形时,P1=(P0-D)/(1+N)。

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文件后,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2,000万股(含)。

若公司在本预案公告之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文件后,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以现金认

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人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募集资金数量及投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1,872万元(含),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微服务云计算平台开发项目40,73431,398
2数据智能应用服务平台开发项目36,94122,876
3智能运营管理服务平台开发项目33,89622,004
4智能投资决策服务平台开发项目44,85425,594
合计156,425101,872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应对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相关主体为确保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时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关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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