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兰邦胜)
作为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19年度的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就本人2019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19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19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认为公司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规定,合法有效,重大事项均履行相关审批程序。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五次,股东大会三次,本人均按时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列席了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就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19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人对《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同时,对《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与聘任程序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9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9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资格和各项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主持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报告期内,加强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持续研究
与关注高级管理人员选拔制度,促使高级管理人员更好的为公司服务,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报告期内,参加了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并就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报等定期报告事项进行了审阅。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在审计机构进场前、后加强了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定期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四、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多次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并通过与公司高管座谈交流、电话询问、邮件往来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财务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公司财务运作状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和现场检查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不断学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加深了本人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了对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 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无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以上是本人2019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兰邦胜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