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列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3月20日,张列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股份由5.0613%减少至
4.9918%,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降至5%以下。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股东张列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张列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0年3月20日 | 10.76 | 515,900 | 0.0695% |
合计 | 515,900 | 0.0695% |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张列 | 合计持有股份 | 37,559,331 | 5.0613% | 37,043,431 | 4.991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7,559,331 | 5.0613% | 37,043,431 | 4.991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注:本报告书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行为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张列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