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时胜(300377)_公司公告_赢时胜: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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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时胜: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13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资格和各项条件的独立意见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我们对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各项条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方案中关于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适当,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合理,发行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公司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的要求;预案内容切实可行,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状况、经营实际、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有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编制的《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结合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状况、经营模式、融资规划、资金需求等情况,论证分析切实、详尽,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我们同意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审计机构出具的关于《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我们认为,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编制的《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有关规定,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性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朝琳 兰邦胜 李荣林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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