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时胜(300377)_公司公告_赢时胜: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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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6-06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 174 号),公司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对问询函中所列问题书面回复如下:1、报告期内,你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 3.7 亿元,其中“代采购业务垫付款”1.81 亿元,“应收保理款”1.02 亿元,系控股子公司上海赢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赢保”)开展保理业务所致。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显示,上海赢保主要为农业类公司提供代垫业务。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说明:(1)上海赢保 2017 年度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包括其资金来源、保理业务的累计发生额及期末应收金额,前五名欠款方提供的抵押资产情况; 回复: 一、保理业务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赢量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赢量”)拥有的融六云(包括融金云,六度云,乌金云)金融科技平台在企业风险控制和评级方面的专业优势和既有的客户资源,为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生态布局,扩大金融产品服务的应用范围,完善产业链金融综合服务体系,提升企业金融服务能力和整体竞争力,培育与挖掘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于 2017 年 2 月投资成立上海赢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赢保”)。上海赢保可在企业资源和资金管理方面与上海赢量产生共享经济效益,在供应链金融保理等领域提升客户 开发效率,节约客户开发成本,能有效地解决中小型企业因应收账款导致的现金缺口问题,加快实现普惠金融的步伐。 上海赢保注册资本为 2 亿元人民币,上海赢保的保理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2017 年保理业务累计支付金额为 2.57 亿元,累计收回金额为 1.55 亿元,现金流量表按差额法计算“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应收保理款”为1.02 亿元,期末应收金额为 1.02 亿元。 期末前五名欠款方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期末应收余额(元) 账龄江苏鸿轩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97,742,300.00 1 年以内宁波市奉化博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546,399.71 1 年以内宁国昕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190,717.02 1 年以内宁国市大泉机械有限公司 596,326.29 1 年以内宣城市文宇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204,156.25 1 年以内 合计 102,279,899.27 前五名欠款方提供的抵押情况如下: 1、江苏鸿轩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1)公司法人徐鸿飞及配偶居凡提供个人无限责任担保; (2)控股子公司鸿轩实业(上海)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全资子公司苏州鸿轩蛋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宁波市奉化博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1)公司法人提供个人无限责任担保。 3、宁国昕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公司法人提供个人无限责任担保。 4、宁国市大泉机械有限公司 (1)公司法人提供个人无限责任担保。 5、宣城市文宇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1)公司法人提供个人无限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均已办理了相关合法有效的担保手续。 二、供应链代采购垫付款业务 公司供应链代采购垫付款业务是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赢量开展的业务,公司供应链代采购垫付款业务不承担产品质量、价格变动等风险,按照提供的供应链代采购垫付款金额及期限收取一定比例的供应链代采购垫付款业务服务费,公司按供应链代采购垫付款业务服务费(即净额法)于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完成时确认收入。 上海赢量注册资本 2 亿元人民币,开展供应链代采购垫付款业务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2017 年供应链代采购垫付款业务的累计支付金额为 8.67 亿元,累计收回金额为 6.86 亿元,现金流量表按差额法计算“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代采购业务垫付款”为 1.81 亿元,期末应收金额为 2.52 亿元。 期末前五名欠款方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 账龄江苏鸿轩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84,639,368.06 1 年以内滑县永达饲料有限公司 75,332,882.50 1 年以内鹤壁市永达养殖有限公司 43,707,780.00 1 年以内北京秋实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32,942,149.80 1 年以内滑县永达畜禽育种有限公司 12,182,215.90 1 年以内 合计 248,804,396.26前五名欠款方提供的抵押情况如下:1、江苏鸿轩生态农业有限公司(1)公司法人徐鸿飞及配偶居凡提供个人无限责任担保;(2)苏州鸿轩蛋业有限公司、鸿轩实业(上海)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3)江苏徐鸿飞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2000 万股权担保: ① 其中江苏鸿轩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徐鸿飞生态农业有限公司1900 万股权质押担保; ② 徐鸿飞持有的江苏徐鸿飞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100 万股权质押担保。(4)江苏小鲜蛋食品有限公司 1000 万股权担保: ① 其中鸿轩实业(上海)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小鲜蛋食品有限公司 950 万股 权质押担保; ② 徐鸿飞持有的江苏小鲜蛋食品有限公司 50 万股权质押担保。(5)江苏鸿轩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秋实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 200 万股权担保,并在中登办理质押手续;(6)鸿轩实业(上海)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巧科饲料有限公司 1730 万股权质押担保;(7)江苏巧科饲料有限公司土地证原件抵押。2、滑县永达饲料有限公司、滑县永达畜禽育种有限公司、鹤壁市永达养殖有限公司(1)公司法人冯永山及配偶郭玉凤提供个人无限责任担保;(2)鹤壁市永达食品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3)河南永达美基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4)河南省淇县永达食业有限公司持有的鹤壁市永达食品有限公司的 1.5 亿股权质押担保;(5)河南永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河南省淇县永达食业有限公司的 1000万股权质押担保。3、北京秋实农业股份有限公司(1)公司法人杜大雪、其女儿杜晓辉及配偶杜铁民提供个人无限责任担保;(2)北京大地秋实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秋实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400 万股权质押担保;(3)北京秋实大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 2000 万北京大地秋实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担保;(4)北京大地秋实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结合上海赢保收入、成本、费用会计确认模式及同行业情况,详细说明保理业务毛利率为 98.53%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一、保理业务 上海赢保的商业保理业务盈利模式主要为向客户提供保理服务、发放保理融 资款,收取保理服务费和利息。公司通过客户提交的保理申请后,受让客户的应收账款债权并发放约定的融资款,收取利息,实现盈利。 保理业务收入按照客户使用上海赢保货币资金的本金、时间和双方约定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通过在一定期间内提供保理服务收取的保理服务费在相应的服务期间内平均确认收入。 保理业务成本按照对外借款的时间和双方约定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以及为提供保理服务而发生的直接支出计算确定服务成本。 上海赢量向上海赢保提供保理业务的金融科技服务、客户资源管理、业务运营管理等服务,保理业务必须在上海赢量提供的融六云线上运营平台(包括融金云,六度云,乌金云)闭环完成,包括经纪,评级,风控/运营等一系列服务。上海赢量按业务实质和同行业金融科技收费标准、根据保理客户类型和性质不同,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向上海赢保收取服务费。 上海赢量给上海赢保提供服务而发生的员工费用、办公费用等费用,公司会计政策记入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不记入营业成本。公司保理业务的成本费用会计处理方式,导致 2017 年度公司保理业务毛利率为 98.53%。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保理公司毛利率指标比较如下(相关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 2017 年年报披露的数据): 1、上海赢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赢时胜 300377) 2、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易见股份 600093)3、上海成也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成也保理 834783) 4、上海汉得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汉得信息 300170)5、上海华信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华信国际 002018) 6、深圳市中科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中科新材 002290 )上述 6 家保理公司毛利率汇总表:  公司名称 毛利率  上海赢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98.53%  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62.64%  上海成也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100.00%  上海汉得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98.62% 上海华信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63.62% 深圳市中科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47.06% 各保理公司因保理业务资金来源不同导致毛利率高低不一,上海赢保开展保理业务使用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毛利率较高,与同行业比较,毛利率处于同行业合理区间。二、供应链业务 1、2017 年度公司供应链业务的营业收入为 3,722.08 万元,营业成本为 0元;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费用确认的会计政策 公司供应链代采购垫付款业务是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赢量开展的业务,公司供应链代采购垫付款业务不承担产品质量、价格变动等风险,按照提供的供应链代采购垫付款金额及期限收取一定比例的供应链代采购垫付款业务服务费,公司按供应链代采购垫付款业务服务费(即净额法)于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完成时确认收入。 供应链代采购垫付款业务的员工费用、办公费用等费用,公司会计政策记入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不记入营业成本,故供应链业务收入对应的营业成本为 0。公司供应链业务的会计处理方式,导致 2017 年度供应链业务毛利率为 100%。(3)结合具体业务模式、结算方式、客户筛选、实际发生的坏账占比等情况,说明你公司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你公司是否对其业务开展提供担保或连带责任; 回复: 1、保理业务模式 目前公司开展的保理业务是基于买方支付信用的保理业务模式。该模式是以供应商将其对核心企业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由保理公司为其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管理、信用风险控制等综合服务。买卖双方形成应收账款,卖方将形成的应收账款转让至保理公司,保理公司基于应收账款向卖方支付保理款,到期买方将应付款项支付至保理公司。 2、保理结算方式 公司通过为客户提供保理业务服务收取相应的服务费,根据不同客户资金需求以及融资期限,按约定的费率计算服务费。 3、保理客户的筛选 公司会选择经营状况、信誉良好及有较强偿债能力的的大中型农业龙头企业或上市企业作为核心企业客户,基于核心企业供应商名录,选择合适客户开展保理业务。 4、实际发生的坏账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保理业务未发生延期回款或逾期事项,客户回款正常,无实际坏账发生。 5、风险防控措施 保理业务主要风险点在于准入、审核、跟踪三大块: (1)准入风险 准入风险体现在客户信用风险,主要保障应收账款的质量,其风险点主要有贸易的真实有效性、应收账款转让的合法性,以及买卖双方是否存在关联,买方作为还款来源第一人的偿债能力和意愿等等。 对策和措施:公司持续加强客户信用风险的监控评价,强化业务项目风险评审管理,健全风险控制措施,审慎选择客户,通过审查双方历史交易,选择履约能力强、商业信誉好的客户,避免选择关联企业客户,努力规避或降低经营过程的坏账风险。 (2)审核风险 审核风险主要体现于防范保理合同的法律风险,对保理合同中基础合同检查、发票校验等风险点需重点关注。 对策和措施:公司持续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建立专业化、精细化、集约化的 从业人员队伍,降低操作风险,防止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风险。 (3)跟踪风险 跟踪主要指在放款后,对买卖双方进行后续跟踪,特别是买方的经营情况跟踪,确保应收账款按期回款。 对策和措施:公司严格落实后续跟踪措施,加强客户管理工作,及时跟踪及汇报客户经营情况,根据其现金流情况分析其还款能力和意愿,提早发现问题并做好预案,防止出现坏账风险。 6、在开展保理业务过程中,核心企业及其供应商均提供了相应的担保,担保方式主要是个人无限责任担保及相关公司连带责任保证担保。(4)结合可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及实际业务风险,说明你公司对 1 年以内、1-2 年供应链代付款分别按照 0.1%和 1%计提坏账准备是否充分。 回复: 1、公司计提坏账政策: 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公司以账龄和款项性质作为划分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标准,信用组合分为账龄分析组合与风险类型组合。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其他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 风险类型组合(应收保理款) 按风险类型计提 账龄分析组合按照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划分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标准,一般情况下依据以下比例分账龄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 供应链代付款计提比例 应收款项账龄  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 0.11-2 年(含 2 年)  102-3 年(含 3 年)  303 年以上  100 2、公司实际业务风险 公司在选择核心企业客户时,对该客户的信誉记录、经营情况、业内口碑等相关情况进行甄别,再从多客户中选择信誉情况良好、业内口碑好的客户作为合作对象。公司利用融六云(包括融金云,六度云,乌金云)金融科技平台对核心企业和供应商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等。目前公司合作的核心企业客户主要为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核心企业偿债能力较强,发生支付违约的概率较低,且公司设立严格的贸易背景审核以及核心企业信用评价和授信制度。公司在与核心企业合作期间,给予核心企业的信用账期较短,大部分为 1-6 个月,使公司在与核心企业的合作过程中能更好地控制风险;同时密切跟踪核心企业的经营情况、回款情况,对可能发生的影响核心企业回款的情况采取应对措施,确保公司的应收账款能正常收回。 3、供应链代付款 1 年以内、1-2 年的应收款项账龄分析法坏账计提比例同行业比较 账龄 赢时胜 易见股份 怡亚通 普路通 瑞茂通 1-6 个月 0.1% 0% 0.1% 1%  0%6 个月至 1 年 0.1% 1% 0.1% 1%  1% 1至2年  1% 10%  1%  5%  10%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的供应链服务;易见股份的主要业务集中于煤-焦-钢、化工、有色等行业的供应链服务;怡亚通的主要业务为深度 380分销业务,客户群体主要为各大超市、卖场以及专卖店、夫妻门店等终端销售商;普路通的主要业务为 ICT 行业和医疗器械行业的供应链服务; 瑞茂通的主要业务为煤炭供应链管理和非煤炭大宗商品和供应链金融服务。 从上表可知公司供应链代付款 1 年以内、1-2 年的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与怡亚通相同,与易见股份、普路通、瑞茂通这三家同行业上市公司稍有差异,各有高低,产生这种差异的主要原因系公司的主营业务产品类型及客户群体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有较大差别。 公司自供应链代付款业务开展以来,未发生过延期回款或者逾期事项。 综上所述,公司对 1 年以内、1-2 年供应链代付款分别按照 0.1%和 1%计提 坏账准备是谨慎和充分的。2、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中存在对江苏鸿轩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鸿轩”)的应收款 9774.23 万元,其他应收款前五名中存在对江苏鸿轩的应收款 8463.94 万元。请你公司结合江苏鸿轩的业务模式和主要产品,说明与江苏鸿轩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形成的具体原因及经济实质,是否涉及关联方,相关款项的回收进展,坏账计提准备的充分性。 回复: 江苏鸿轩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始创于 2008 年,是以生态养殖、蛋品销售为主体,蛋品深加工为辅助的全产业链农业企业。鸿轩农业是中国领先的蛋品品牌运营商,被评为中国农业部蛋鸡养殖标准化示范基地,入选江苏省南通市政府上市重点扶持梯队企业,销售客户群体以超市、农贸市场、机关食堂以及餐饮企业等为主。 公司于 2017 年开始与江苏鸿轩开展保理业务,以江苏鸿轩与超市或经销商形成的应收账款为其提供保理服务,融资期限为 3-4 个月,2017 年累计发生额24,763.84 万元,期末资金占用 9,774.23 万元。 公司于 2016 年度开始与江苏鸿轩开展供应链代付款业务,供应链代付款业务是基于核心企业与其上游供应商形成的应收账款,由公司代核心企业向其上游供应商支付采购货款的业务模式,信用账期为 4-6 个月,2017 年累计发生额24,920.80 万元,期末资金占用 8,463.94 万元。 江苏鸿轩为保理业务提供了相应的法定代表人无限责任担保和控股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供应链代付款业务提供了相应的法定代表人无限责任担保、相关公司的股权担保、土地产权担保等,公司与江苏鸿轩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业务未涉及任何关联方,符合公平交易原则。 截止目前,江苏鸿轩回款正常,未发生过任何延期回款或逾期事项。根据江苏鸿轩的回款情况、应收款项账龄分析、以及公司对客户风险控制等,公司应收账款坏账风险水平处于较低水平,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能充分反映应收账款整体质量,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充分和谨慎的。 3、现金流量表项目显示,你公司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委托贷款”上期发生额为 1000 万元,本期发生额为 0,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委托贷款取得的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为 1055 万元,请说明该投资收益的形成原因。 回复: 公司于 2016 年通过招商银行太仓支行向苏州升凯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委托贷款金额 1000 万元用于其生产经营活动,期限 1 年。公司于 2017 年 4 月收回该委托贷款本金 1000 万元,以及委托贷款收益 550179.24 元,合计收回委托贷款投资及收益款项为 1055.017924 万元。4、报告期末,你公司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 5.22 亿元、2.65 亿元,主要系购置办公楼所致,包括北京柏豪置业、深业上城、上海御河科创中心、长沙华创等房产,合计约 6.89 亿元,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你公司于 2016 年 3月披露的非公开发行预案显示,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为“互联网金融大数据中心项目”、“互联网金融产品服务平台项目”、“互联网金融机构运营服务中心项目”。请对照非公开发行预案说明募集资金使用是否符合预定用途,是否变更了募集资金投向。请保荐机构发表独立意见。 回复: 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承诺投 实际募集资金金 序 号 项目名称 资额(万元) 额(万元) 1 互联网金融大数据中心项目 147,000 2 互联网金融产品服务平台项目  80,000  互联网金融机构运营服务中心 3  58,000 202,768  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7,000  合 计  292,000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购置北京柏豪置业 2 号楼 12-13 层、深业 上城(南区)二期 37 楼、上海御河科创中心 16 号楼、上海御河科创中心 10 号楼、长沙华创等房产,合计 6.89 亿元,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公司购置北京柏豪置业 2 号楼 12-13 层用于互联网金融大数据中心项目的办公场所,购置深业上城(南区)二期 37 楼用于互联网金融大数据中心项目及互联网金融产品服务平台项目的办公场所,购置上海御河科创中心 16 号楼用于互联网金融机构运营服务中心项目及互联网金融产品服务平台项目的办公场所,购置上海御河科创中心 10 号楼用于互联网金融机构运营服务中心项目的办公场所,购置长沙华创房产用于互联网金融大数据中心项目的办公场所。由于非公开发行存在差募及市场环境的变化,我公司终止了“互联网金融产品服务平台项目”的项目建设。我公司终止实施“互联网金融产品服务平台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无异议。终止募投项目“互联网金融产品服务平台项目”的事项已经我公司 2017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互联网金融产品服务平台项目已终止,已购置办公场所由其他募投项目或根据公司实际需求进行安排使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符合预定用途,除已披露终止的互联网金融产品服务平台项目外,没有变更募集资金投向。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赢时胜募集资金使用符合预定用途,除已经披露的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不存在其他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回复!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6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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