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时胜(300377)_公司公告_赢时胜: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时间:

赢时胜: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15
证券代码:300377 证券简称:赢时胜 公告编码:2017-063 号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8月14日下午13时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召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提交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公司监事现就该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2017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二、关于回购注销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原授予的激励对象彭洪斌、逯进军、张少帅、刘宇共计 4 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15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9.548 元/股。 三、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解锁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 100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同时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绩效考核办法对全体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内进行了工作绩效考核,确认 100 名激励对象在上一年度绩效综合评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同意公司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办理本次解锁事宜。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8 月 14 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