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赢时胜股票代码:300377信息披露义务人:鄢建兵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7 年 6 月 22 日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鄢建兵在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鄢建兵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赢时胜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第一节 释义 ..............................................................................................................................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6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8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9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0第八节 备查文件 ....................................................................................................................1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2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般释义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赢时 指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胜信息披露义务 指 鄢建兵人报告书/本报告 指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书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准则15号》 指 报告书》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鄢建兵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职务:公司董事 鄢建兵简历: 鄢建兵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8年至 2001 年任中国水电八局贵阳分局技术员;2001 年 9 月至 2004 年 8 月任深圳市赢时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04 年 8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10 年 3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任期为 2016 年 3 月至 2019年 3 月。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根据鄢建兵先生与黄熠女士达成的关于离婚事宜的有关财产分割的约定而进行财产分割。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尚无增持赢时胜股份的计划,六个月内不减持持有的赢时胜股份,六个月后不排除有减持持有的赢时胜股份的可能性。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则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应的报告义务。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一、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其本次变动前持有股票数量:60,172,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8.10%;其中高管锁定股 45,129,225 股; 2、其本次股份变动的数量:27,836,1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5%; 3、其本次股份变动的原因:离婚财产分割; 4、其本次股份变动的方式: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非交易过户办理; 5、其本次股份变动后持有股票数量:32,336,1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35%,均为高管锁定股。 上述股份变动事宜,鄢建兵先生与黄熠女士已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于 2017 年 6 月22 日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事宜。 本次权益变动后,鄢建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32,336,1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3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鄢建兵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中未有股份质押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鉴于鄢建兵先生持有的赢时胜股票部分为限售股,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黄熠女士承诺其通过离婚析产取得的赢时胜股份,将继续履行鄢建兵先生原先所做出的锁定承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准则 15 号》,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赢时胜股份数量为 32,336,1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三、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鄢建兵先生持有赢时胜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60,172,300 8.10 32,336,150 4.35鄢建兵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043,075 2.02 0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45,129,225 6.08 32,336,150 4.35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赢时胜 32,336,150 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 4.35%,均为高管锁定股,其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等权利 限制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 内,未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鉴于鄢建兵先生持有的赢时胜股票部分为限售股,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黄熠女士承诺其通过离婚析产取得的赢时胜股份,将继续履行鄢建兵先生原先所做出的锁定承诺,锁定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1、2017 年 10 月 10 日前不减持的承诺; 2、在鄢建兵担任赢时胜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 3、鄢建兵离职的,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离职 18 个月内转让金额不超过持有的股份总数的 50%;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限售股有相关规定;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 年 5 月 26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 年 5 月 27 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 6、由于赢时胜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赢时胜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八节 备查文件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鄢建兵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公证书。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上市公司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 4068 号智慧广场 B 栋 1101 2、联系电话: 0755-23968617 3、传 真: 0755-88265113 4、联系人:程霞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深圳 限公司股票简称 赢时胜 股票代码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鄢建兵 深圳市人名称 注册地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人是否为上市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公司第一大股 实际控制人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非交易过户办理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60,172,300 股 持股比例: 8.10%量及占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比例本次权益变动 变动后持股数量:32,336,150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4.35%后,信息披露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鄢建兵 2017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