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7 证券简称:赢时胜 公告编码:2015-090 号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 10 月 15 日以邮件传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下午 14 时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媛媛女士召集,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后认为: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 2015 年 10 月 14 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媛媛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媛媛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李媛媛女士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90,3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20%。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李媛媛女士辞去监事职务后,公司监事会监事人数将低于法定人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李媛媛女士的辞职报告需在新任监事填补其缺额后方可生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应有 3 名监事组成,经公司监事会提名,并对符合条件的监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征询股东意见,征求该候选人本人意见后,提名张海波先生为监事候选人,附候选人简历如下: 张海波先生,198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11 年 4 月起任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产品中心软件工程师。 张海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其经验和能力可以胜任所聘的岗位要求。张海波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