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7 证券简称:赢时胜 公告编码:2015-045 号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2015年6月6日,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东吴创新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创新资本”)、水德(上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水德合伙”)签署《出资人协议书》,公司拟与创新资本、水德合伙在江苏省苏州市共同出资设立“东吴在线(苏州)互联网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在线”),东吴在线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 (2)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涉及的金额较小,在公司董事长决策权限内,无需经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对方基本情况 (1)东吴创新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东吴创新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花桥经济开发区商银路538号国际金融大厦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成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项目投资、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贵金属、金属材料、食用农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水德(上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名称:水德(上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二路888号1幢1区6001室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琰炜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咨询除经纪),市场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东吴在线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为人民币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创新资本以货币方式出资为人民币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水德合伙以货币方式出资为人民币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 (2)东吴在线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吴在线(苏州)互联网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科创路 18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健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 万元 经营范围: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和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投融资信息咨询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金融类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软件开发和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和咨询。销售自产产品;基础软件服务;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设备安装、维修(需行政许可项目除外);金融软件类的技术开发、技术设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储存服务;财务咨询、财务顾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对外投资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吴在线(苏州)互联网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名称暂定,最终以工商部门审核通过为准] (二)公司设立方式 公司由 3 位出资人出资设立,公司全体出资人应当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认缴出资、制定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以及办理公司其他变更和筹建事务等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公司的出资人 公司的出资人为以下 3 名投资者: 1.创新资本 2.赢时胜 3.水德合伙 (四)公司的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1.公司的经营宗旨:以人为本、稳健经营、和谐共赢、服务客户、信誉至上、化风险于严谨、求成功于创新。 2.公司的经营范围:金融信息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和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投融资咨询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金融类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软件开发和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和咨询。销售自产产品;基础软件服务;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设备安装、维修(需行政许可项目除外);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软件开发、软件设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储存服务;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五)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1.出资人的权利 (1)共同决定公司设立期间的重大事项; (2)在公司设立期间,共同拟定公司组织机构和高级管理人员; (3)监督公司筹备组的筹建工作; (4)在公司不能成立时,对公司的财产依照各自实缴出资比例和法律规定享有返还请求权。 2.出资人的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出资;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出资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遭受到损害的,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4)承担出资人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六)章程草案 本协议各方一致通过《东吴在线(苏州)互联网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并承诺在公司股东会上对该公司章程表决时投赞成票。 (七)特别承诺 本协议各方均承诺,公司成立后不会利用公司出资人股东的地位做出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 (八)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经签订,各方出资人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九)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出资人各方在协议期间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有管辖的法院处理。 (十)未尽事宜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出资人共同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 (十一)生效 本协议在各出资人签署之日生效。非经出资人各方一致通过,不得终止本协议。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完成。 (1)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目的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各个行业都在深入研究互联网技术与本行业或领域的融合和应用;2015 年 4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举办的“互联网+资本市场”培训研讨会上,证监会主席助理张育军对互联网企业提出了四大扶持计划:证券业将降低准入门槛,支持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行业进入发起设立证券期货金融机构;支持互联网企业改制上市,并购重组,完善治理结构;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企业展开场外证券业务;鼓励互联网公司进行资本市场基础设施建设。 据央行 2015 年初发布的 2014 年金融统计数据报告报告, 2014 年末 M2 余额 122.84 万亿元,同比增长 12.2%,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 81.68 万亿元同比增长 13.6%,全年增加 9.78 万亿元,同比多増 8900 亿元。在 2015 年 3 月的博鳌论坛上,中信证券董事长王东明给出数据:中国的广义资产管理规模已经超过 60 万亿人民币,10 万亿美金。60 万亿的规模中,银行理财大概规模为 16 万亿,信托大概 14 万亿,保险业超过了 10 万亿,证券行业资产管理超过 20 万亿。 预计到 2020 年,中国的资产管理规模将达到百万亿级别。 从国外发展的历史来看,用户通过互联网购买金融产品是大势所趋。来自 Google 的一份调査表明,在欧美,88%的网民在选择金融产品时,会在网上进行搜索、调研。这其中,66%的网民完成调研后,会直接通过网站申请金融产品。而一份来自 Forrester 的调研报告显示,从 2007 年到 2012 年,英国人每年至少一次网上査询与申请金融产品的比例从 22%,上升为 50%。 以上数据表明财富管理是一个巨大的市场,互联网的便捷性打通资金链条,降低了管理及运营成本;互联网的长尾效应聚合个人用户零散资金,既提高了互联网金融服务商在商业谈判中的地位,也使个人零散资金获得更高的收益回报,互联网的优势加上证券的专业投资和服务,前景可期。 东吴在线(苏州)互联网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结合互联网技术和证券投资,为有投资需求的企业及个人提供多元化、可任意巧妙组合的金融产品,满足客户多样化的投资需求;通过优质服务及不断的交易品种与交易组织模式创新,提升交易效率,优化金融资产配置,为广大机构、企业和合格投资者等提供专业、高效、安全的综合性金融资产交易相关服务及投融资顾问服务;同时通过互联网技术与其他行业的结合,促进创新行业的发展。从而致力于为投资者提供互联网经纪、互联网财富管理、互联网投行等服务,打造国内领先的互联网证券服务平台。 (2)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市以来,在持续推进现有金融领域业务和研发计划的基础上,积极扩展在综合金融服务、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延伸部署和实践,有利于公司根据行业机遇、市场情况、客户需求的实际情况,推出科技含量较高、市场前景较好的新产品,优化客户资源布局,适应市场的发展趋势,推动业务快速发展,提升边际利润和持续盈利能力,强化公司的综合服务能力和总体竞争力,为公司全体股东创造价值。 在有利的国家和行业政策的大力扶持下,依托东吴证券大力发展互联网证券业务的资源部署,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金融 IT 服务公司,充分利用其上市公司背景,丰富的金融行业资源,深厚的 IT 技术能力,通过参股东吴在线(苏州)互联网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将使其业务范围按照公司战略发展指引从领先的金融 IT 服务逐步延伸到互联网金融服务领域。有关项目市场潜力巨大,风险可控,将成为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 (3)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互联网证券主要是利用互联网技术、结合证券投资的专业技术,开展目前传统证券公司的业务和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业务。任何一项创新的业务都会很快有大批效仿者,我们只有在产品和专业发挥极致,才能在与传统证券公司、其他互联网证券公司和互联网金融公司竞争中获胜。 2、技术风险:无法预期的技术障碍导致业务技术平台研发延误或失败的风险,从而影响业务和服务的正常运行。 六、其他 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对外投资的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