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7 证券简称:赢时胜 公告编码:2015-015 号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上午 10 时 30 分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4 月 10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唐球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 年年度报告>和<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14 年年度报告及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年报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14 年年度报告和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唐球董事长所作的《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后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14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决议、各项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所取得的成绩。 公司独立董事霍佳震、黄速建、李晓明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 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14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听取了唐球总经理所作的《201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 2014 年度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 2014 年度的经营目标。 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4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00,037,320.65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8.92%;净利润 46,391,308.32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4.95%。公司资产质量及财务状况良好。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4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以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11,07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767.50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13,180.91万元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与会董事认为,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可分配利润总额、资金充裕程度、成长性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状况均相匹配。《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于同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也审议通过了此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事宜。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15 年预计实现营业总收入 2.45 亿元,预计增长幅度为 22%;预计实现净利润 5,500 万元,预计增长幅度为 18%(上述对 2015 年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 2015 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为保证公司2015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健和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独立董事审核同意,董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同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同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2015年度对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拟定税前不超过300万元。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以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文件相关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事宜。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4:00 在深圳市南山区白石洲新中路中段 3 号雅商会馆 4 楼会议室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召开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