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7 证券简称:赢时胜 公告编码:2015-016 号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 4 月 10 日以邮件传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下午 14 时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媛媛女士召集,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 年年度报告>和<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14 年度报告及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年报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14年年度报告和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4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0,037,320.6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92%;净利润46,391,308.3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95%。公司资产质量及财务状况良好。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以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11,07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767.50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13,180.91万元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于同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也审议通过了此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为保证公司2015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健和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独立董事审核同意,董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于同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同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决定2015年度对公司监事薪酬总额拟定税前不超过80万元。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对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审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公司编制的《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符合公司业务、资产、规范运营的实际情况,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