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冻结展期的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营业部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唐球先生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冻结展期事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冻结展期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冻结展期的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冻结展期股数(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冻结起始日 | 原冻结到期日 | 展期后冻结到期日 | 申请人 |
唐球 | 是 | 5,000,000 | 6.36% | 0.67% | 否 | 2024年10月18日 | 2025年4月17日 | 2026年4月20日 |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注:股份冻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球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 股)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唐球 | 78,630,131 | 10.47% | 5,000,000 | 6.36% | 0.67% |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球先生及公司尚未收到关于司法冻结展期的任何法律文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唐球先生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的情况。
3、唐球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司法冻结展期事项,目前未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未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但若后续极端情况下,唐球先生被司法冻结的股份被司法处置,则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进而对公司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球先生、鄢建红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鄢建兵先生不存在任何股份被质押的情况;除唐球先生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鄢建红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鄢建兵先生不存在任何股份被冻结的情况。
3、本次司法冻结展期事项,目前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强化内部控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保证和巩固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公司治理的稳定。
4、公司将积极、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营业部关于股份冻结的说明;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