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首席合伙人:邓超
2023年末合伙人47人,注册会计师26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28人。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6,610.5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9,936.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850.77万元。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7家,年报审计收费含税总额3,554.40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公司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2023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33家,年报审计收费含税总额2,281.30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2024年12月16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中联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该所已连续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发表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因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受到财政部暂停经营业务12个月的行政处罚,相应审计人员和时间安排难以满足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为了更好地推进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开展,公司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要求以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中联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中联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立信中联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立信中联为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中联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立信中联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2、2025年1月20日,公司管理层、财务部、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中联年审项目组召开年审工作沟通会,就2024年度业绩预告、审计调整事项、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等进行沟通。会议听取了立信中联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审计进展等汇报。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听取了相关内容,并提出建议。
2、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充分沟通、讨论,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中联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地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按质地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审计过程保持独立,审计计划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