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30证券代码:
400145证券简称:网力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3日
2.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电子通讯会议
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材路39号1栋20楼。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曾弟东先生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15,718,6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906,3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四川伦德律师事务所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不适用)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需整体表决
的非累积投票议案适用)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11,451,68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2%;反对股数45,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股数4,221,2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
3.回避表决情况
不适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需整体表决
的非累积投票议案适用)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15,672,97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股数45,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适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需整体表决
的非累积投票议案适用)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15,672,97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股数45,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适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需整体表决的
非累积投票议案适用)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11,451,68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2%;反对股数4,266,9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适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需整体表决的
非累积投票议案适用)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11,451,68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2%;反对股数4,266,9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弃
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适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需整体表决的非累积
投票议案适用)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董事有效履行其相应职责和义务,建立责权利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对2025年董事薪酬制定方案如下:
1、独立董事津贴为:
李剑秋71,428.56元/年(5,952.38元/月);
孙廷武71,428.56元/年(5,952.38元/月);
杜鹃71,428.56元/年(5,952.38元/月)。
2、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或负责具体工作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在股东单位领薪的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和负责的实际工作,以及公司的薪酬制度领取薪酬,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15,672,97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股数45,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适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需整体表决的非累积
投票议案适用)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监事有效履行其相应职责和义务,建立责权利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对2025年监事薪酬制定方案如下:
依据其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和负责的实际工作,以及公司的薪酬制度领取薪酬,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公司不再另行支付监事津贴。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15,672,97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股数45,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适用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需整体表决的非累积投票议案适用)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公司章程(2025年4月)》《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3)。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15,672,97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股数45,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如适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适用
三、律师见证情况(如有)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四川伦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艳吴羡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