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管理和关联交易等事项行使了监督检查职能,现将监事会2024年主要工作内容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
称
会议日期会议议案内容
四届二十九次监事会
2024年3月29日
1、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议案》。
四届三十次监
事会
2024年4月22日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违规担保及解除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四届三十一次监事会
2024年8月19日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四届三十二次监事会
2024年10月30
日
1、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等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逐渐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及授权规范运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较为健全。公司监事会分别于2024年3月29日及2024年10月30日审议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议案: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严格遵循相关会计准则与监管要求。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效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信永中和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出具的专项说明,对信永中和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表示尊重;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表示认可。监事会将在任期内全力支持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措施改善公司的经营情况,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三)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
对前期公告披露的公司存在未经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发生的12笔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事项,截至2024年12月31日,违规担保金额本金累计共计150,567.75万元,剩余涉诉未偿还违规担保总额为50,616.96万元。前12笔违规担保案件中,10笔已涉诉,其中:8笔已结案,2笔已撤诉。
(四)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能够认真履行股东会的有关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