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通教育(300359)_公司公告_全通教育: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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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通教育: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3

证券代码:300359 证券简称:全通教育 公告编号:2025-030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5年4月29日,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下午14:30在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88号尚峰金融商务中心5座18层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4,47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90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1,501,1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2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3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971,9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93%。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13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971,9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93%。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毛剑波先生作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主持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2,523,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77%;反对1,90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37%;弃权44,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21,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881%;反对1,90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263%;弃权44,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56%。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2,521,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67 %;反对1,90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37%;弃权45,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20,4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376%;反对1,90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263%;弃权45,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60%。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52,521,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67 %;反对1,90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37%;弃权45,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6%。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20,4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376%;反对1,90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263%;弃权45,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60%。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2,524,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83%;反对1,90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37%;弃权43,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22,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218%;反对1,90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263%;弃权43,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19%。

5、审议通过了《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2,521,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67 %;反对1,90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37%;弃权45,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20,4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376%;反对1,90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263%;弃权45,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60%。

6、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524,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83 %;反对1,90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38%;弃权43,15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22,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184%;反对1,90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297%;弃权43,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19%。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520,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60 %;反对1,90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45%;弃权45,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19,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006%;反对1,90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633%;弃权45,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6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514,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19 %;反对1,91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86%;弃权45,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12,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853%;反对1,91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787%;弃权45,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60%。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520,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61 %;反对1,90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44%;弃权45,65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6%。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19,4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040%;反对1,90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600%;弃权45,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6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52,549,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46%;反对1,90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38%;弃权17,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48,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697%;反对1,90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297%;弃权17,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06%。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股东投票后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董龙芳、黎婷婷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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