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危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危平,担任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天科技”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始终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内部规定,忠诚勤勉地履行职责。我积极参与公司各类会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与丰富经验,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秉持审慎态度,独立发表意见,致力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自2024年度任职公司独立董事以来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危平,197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2023年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CCICED)绿色金融专题专家、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金融科技教育与研究五十人论坛”首届成员,湖南省经济学类专业教指委委员,曾任英国Bournemouth大学商学院讲师。现任中南大学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和上市公司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曾担任公司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亦未在任何主要股东公司中任职。本人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无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此举完全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具体要求。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2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12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会议,未出现连续两次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本人实际出席会议3次。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发表了意见并被公司采纳。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在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切实履行了与公司审计部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与协作职责。本人认真参与了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涵盖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定期专项检查报告。本人及时掌握公司审计部门关注的核心工作事项进展,并积极推动公司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知识与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升了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同时,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高效的讨论与交流,及时跟进财务报告编制及年度审计工作进展,确保审计结果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四)现场工作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的核查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日常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掌握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为公司经营和发展向董事会、管理层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谨慎、
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本人特别关注了公司的ESG责任和成果,并对公司的ESG信息披露工作发表了意见并被公司采纳。
3、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2023年度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系列监管规定,本人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9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现金方式收购控股子公司湖南楚天华兴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少数股权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公司内部资源,实现公司业务结构与治理结构的逐步优化,更好地实施公司制造交付的战略布局。有利于简化公司内部的决策流程,进一步提升制造及交付效率,同时公司降低运营费用和成本。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法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审计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要事项。上述报告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
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五)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其审计团队敬业谨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相关要求,变更公司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的情况。2024年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2024年6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基于经营管理需要,聘用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4年4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该薪酬方案结合了公司实际和所处地域、行业的薪酬水平,能很好的体现责、权、利的一致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薪酬方案的制定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情况
报告期内,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如下:
1、2024年4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未达成等原因,公司合计作废失效1000.8万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2024年6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当时市场环境较公司制定本激励计划时已发生较大变化,公司股价波动较大,激励对象归属意愿较低,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无条件放弃,公司合计作废失效75.8万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人认为上述的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正性。本人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同时,本人密切关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关于最新监管要求等研修和学习机会,积极学习,提升独立董事履职
能力。在2025年任期内,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页无正文,为《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危平: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