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科技(300358)_公司公告_楚天科技: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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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科技: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300358 证券简称:楚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3号债券代码:123240 债券简称:楚天转债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天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年12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二)2021年12月12日至2021年12月22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2021年12月23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1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

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2年1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3,300万股调整为3,291万股,激励对象人数由556人调整为553人。确定2022年1月5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553名激励对象3,026万股限制性股票;2021年1月5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23名激励对象63.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五)2022年12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2年12月26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41名激励对象201.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六)2023年4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3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17.5万股由公司作废。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2022年度个人层面考核等级为“B”,第一批次获授份额均不能全额归属;1名激励对象2022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第一批次获授份额均不能归属。上述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所致的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2.8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合计作废120.3万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依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539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1186万股。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离职作废12万股(对应第一期归属4.8万股);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第一期归属全部股票12.4万股;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第一期归属中的

0.2万股票。此12名激励对象废弃限制性股票17.4万股,即本次办理第一期归属事宜共528名激励对象,归属股票数量为1168.6万股。此1168.6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8月24日上市流通。

(七)2023年7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2024年4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2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4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87.9万股由公司作废,其中首次授予部分73.9万股、预留授予部分14万股。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4)1100083号),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未达成,该期激励对象对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因此除离职部分外,其余559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绩效考核原因所致的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912.9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其中涉及499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837.6万股、60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75.3万股。综上,本次合计作废1000.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九)2024年6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

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层面对应归属比例为40%,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5.80万股。但因市场环境较公司制定本激励计划时已发生较大变化,公司股价波动较大,激励对象归属意愿较低,鉴于激励对象自愿无条件放弃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作废处理上述授予38名激励对象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75.80万股。

(十)2025年4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912.9万股,本次拟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部分激励对象离职

鉴于2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6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4.85万股由公司作废,其中首次授予部分35.85万股、预留授予部分9万股。

(二)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未达成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1100038号),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未达成,该期激励对象对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因此除上述34名已离职激励象授予的44.85万股作废外,剩余525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绩效考核原因所致的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三类限制性股票合计868.05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

废,其中涉及47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801.75万股、54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66.3万股。

综上,本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12.9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本次912.9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作废事项完成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目标以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公司对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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