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测试(300354)_公司公告_东华测试: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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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6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4年4月2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丽丽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与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并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的重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审议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

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年报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审议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和长期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审议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审议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并直接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将根据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进行,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一季报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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