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4 证券简称:东华测试 公告编号:2025-027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18日以公告的形式通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2025年4月2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公司股东刘士钢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议案》等九项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对此,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6)。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9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9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9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靖江市新港大道208号(沿江公路罗家港桥东北侧)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士钢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03人,代表股份76,667,6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482%。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人,代表股份76,015,0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753%;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93人,代表股份652,6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29%;
(3)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计94人,代表股份652,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29%。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
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6,420,6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78%;反对24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18%;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5,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1607%;反对24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7934%;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6,420,6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78%;反对24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18%;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5,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1607%;反对24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7934%;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6,420,0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70%;反对24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18%;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5,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0688%;反对24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7934%;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79%。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6,420,0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70%;反对24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18%;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5,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0688%;反对24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7934%;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79%。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6,420,0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70%;反对24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18%;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5,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0688%;反对24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7934%;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79%。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6,9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0160%;反对25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491%;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2,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1691%;反对25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8491%;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79%。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6,270,6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22%;反对39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74%;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5,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1813%;反对39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7727%;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0%。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76,399,9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08%;反对267,4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9803%;反对267,4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9737%;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0%。
表决结果:通过。
(九)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9.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同意76,399,9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08%;反对267,4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9803%;反对267,4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9737%;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0%。
表决结果:通过。
9.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同意76,399,9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08%;反对267,4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9803%;反对267,4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9737%;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0%。
表决结果:通过。
9.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76,399,9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08%;反对267,4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9803%;反对267,4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9737%;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0%。
表决结果:通过。
9.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76,399,9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08%;反对267,4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9803%;反对267,4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9737%;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0%。
表决结果:通过。
9.05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同意76,399,3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00%;反对267,4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9%;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8884%;反对267,4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9737%;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79%。
表决结果:通过。
9.06 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76,399,6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04%;反对267,1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5%;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9344%;反对267,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9278%;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79%。
表决结果:通过。
9.07 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总表决情况:同意76,399,9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08%;反对267,4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9803%;反对267,4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9737%;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0%。表决结果:通过。
9.08 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76,401,0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22%;反对266,3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4%;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1488%;反对266,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8052%;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0%。
表决结果:通过。
9.09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同意76,400,2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11%;反对267,1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5%;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0263%;反对267,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9278%;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0%。
表决结果:通过。
9.1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76,400,2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11%;反对216,3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2%;弃权5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0263%;反对216,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1454%;弃权5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7.8283%。
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76,399,9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08%;反对267,4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9803%;反对267,4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9737%;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76,399,9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08%;反对267,4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9803%;反对267,4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9737%;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6,399,9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08%;反对267,4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9803%;反对267,4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9737%;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6,399,3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00%;反对267,4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9%;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8884%;反对267,4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9737%;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79%。
表决结果: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6,399,9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08%;反对267,4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9803%;反对267,4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9737%;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6,399,9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08%;反对267,4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9803%;反对267,4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9737%;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0%。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6,423,5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16%;反对24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8,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6049%;反对24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39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周娅辉律师、梁家辉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和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