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2 证券简称:北信源 公告编号:2025-025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信源”)本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