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4 证券简称:ST立方 公告编号:2025-037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对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9.4条第四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30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9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9.4条第一项至第五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说明相关情形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为消除相关情形已经和将要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直至相应情形消除,公司没有采取措施或者相关工作没有进展的,也应当披露并说明具体原因。”,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情况,提示相关风险。
一、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立方数科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因2021年度至2023年度部分贸易业务不符合“总额法”确认收入条件,公司对该部分收入的会计核算方法更正为“净额法”,且2024年4月27日已经披露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因2021年度及2022年度部分贸易业务不符合“总额法”确认收入条件,公司对该部分收入的会计核算方法更正为“净额法”。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立方数科公司连续2年出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销售业务控制未能得到有效执行,进而影响财务报表中收入和成本核算的准确性,与之相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运行失效。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立方数科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立方数科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上述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在立方数科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本报告并未对我们在2025年4月28日对立方数科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我们认为,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立方数科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二、公司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
1、截至目前,公司已对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报表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2、公司于近期日召开了总部全体职员会议,在董事会的要求和指导下,公司管理层对现阶段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公司治理及内控进行了培训,并强调要求日常运营中要以“内控优先、制度先行”,强化全体员工风险意识和合规意识,确保公司规范运营。
3、针对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32025001号)。因定期报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成立专门的内部工作小组,配合相关工作。
公司将持续完善内控制度的执行和审计监督机制,加强对重点风险领域的内控检查,切实保证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
好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32025001号)。因定期报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证监会对公司的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尚未有结论性意见。在调查期间,公司将密切关注立案调查的进展情况,公司及管理团队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工作,尽一切可能为调查工作提供工作便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8日